各二级学院:
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《考场守则》的规定要求:“考生持准考证、身份证(或户口本、军人身份证)进入考场,缺一不得参加考试。”
为贯彻执行省考试院的精神和要求,确保每位考生能够正常、顺利地参加考试,现在此强调:每位考生必须在3月29日考试之前做好“准考证、身份证”的准备工作,证件齐全、缺一不可!
希望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给予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,提前通知各班级学生,并加强学生对本次考试的认识教育。因此建议各班级在考前召开班务主题会上,认真学习《考场守则》
ó若发现证件不全者,必须在考试前办理好相关手续。例如:
1、“准考证、身份证”(必须是原件)都不齐全者,无法参加考试;
2、只有“准考证”,没有“身份证”的考生:
(1)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;
(2)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(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:居民身份证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、户口本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);
3、只有“身份证”,没有“准考证”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(即3月29日16:00前)到鉴定考试中心办公室(科技中心C座一楼)进行补办手续。
4、考试当天将不再开具相关证明证件,请各位考生必须在3月29日16:00前准备好相关考试证件。
鉴定考试中心 2013年3月27日
|